项目公示
合肥香馨海绵城市产业园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合肥香馨海绵城市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如下:地点:肥西县花岗镇董岗社区原土楼窑厂(中心经度/纬度117.098410°/N31.674867°)
建设单位:合肥香馨海绵城市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2021年7月,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合肥香馨海绵城市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2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高广亚
联系电话:1372108583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合肥香馨海绵城市产业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