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
颍上县江山实验学校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颍上县鸣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颍上县江山实验学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颍上县江山实验学校项目
地点:阜阳市颍上县南维三路与顺河南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260米(中心经度/纬度116.271244°/N32.608065°)
建设单位:颍上县鸣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颍上县江山实验学校位于阜阳市颍上县南维三路与顺河南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260米,总投资3.5亿元(实际投资),学校占地总用地面积90377.6m2,新建建筑面积55164.50m2。
颍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7年4月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颍上县中小学、职教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7月28日取得《关于颍上县中小学、职教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颍环行审字[2017]62号,颍上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07月28日。
2019年8月,项目开工建设;2020年7月4日颍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由江苏教育投资集团接管,项目名称由颍上县城南中小学幼儿园(包括第十初级中学、第十七小学、第六幼儿园)更改为颍上县江山实验学校,建设单位更改为颍上县鸣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6月,项目建设完成,并开始调试运行,本项目于2021年6月开展了验收小组验收工作,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于2021年7月4日进行了专家验收评审会,会后已按照专家意见对验收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公示。
本次验收范围:颍上县江山实验学校项目及审批部门有关本项目的审批意见内容。
公示时间: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8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张大成
联系电话:1895583611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颍上县鸣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