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亳州市润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收贮转运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废铅蓄电池收贮转运中心项目
地点:亳州市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亚夏汽车城B区02现有闲置厂房
建设单位:亳州市润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600m2,总建筑面积780m2,租赁1栋2层厂房,其中一层建筑面积为440m2,主要用于仓储,对其进行内部改造,按照《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中有关贮存要求改造成危险废物专用贮存仓库,同时设置导流槽、泄漏电解液收集槽、负压收集系统等设施,用于废铅酸蓄电池和废机油暂存。配套购置卧式储罐、油泵、叉车设备、质量检测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本项目仅对进场的废旧电池和废机油进行暂存、中转,不涉及运输过程(从收贮中心至危废利用处置单位),不实施任何拆解及后续深加工活动。年收集、储存废旧铅酸蓄电池约1万吨和废机油0.4万吨。
2020年1月19日,项目通过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的备案登记;2020年5月,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0年7月14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以亳环表[2020]13号文,批复同意建设亳州市润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收贮转运中心项目,同意实施了该项目工程;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02月竣工、调试。
本次验收内容为亳州市润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收贮转运中心项目实施的内容,其余均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彭总
联系电话:18256027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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